2024年11月1日 星期五
详细内容
赴台个人游和旅行社签合同更利保障权益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作者:法制网 周斌
法官提醒:赴台个人游和旅行社签合同更利保障权益


 

驴友结伴游台湾勿当组织者


  6月28日,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正式启动,大陆旅客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首批来自北京、上海、厦门3个试点城市的290名游客陆续抵台,开始自主规划、充满个性的宝岛之旅。

  赴台旅游,如何保障个人权益?出现纠纷如何快速解决?今天,《法制日报》记者分别采访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和台企相对集中、办理涉台案件较多的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人民法院的法官。

 

提醒一:时刻谨记签合同


  6月22日,国家旅游局官网公布修订后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可自行前往台湾地区,在台湾期间可自行活动。”这意味着赴台旅游可不通过旅行社,真正实现自由行动。

  虽然如此,但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程屹还是建议游客与大陆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自己选择旅游路线后,委托旅行社安排出行。一是通过旅行社可以享受在机票、住宿费用等方面的快捷、廉价服务。二是一旦旅游途中发生纠纷,游客可选择直接与大陆旅行社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可回来后进行诉讼。

  “虽然大陆旅行社会安排台湾当地旅行社负责接待,但他们之间为转委托关系,大陆旅行社仍有义务和责任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程屹解释说。否则,一旦发生服务纠纷,旅客只能与当地服务提供者协商解决,由于很多游客不了解台湾法律和风俗习惯,且在台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5天,解决纠纷的难度较大。

 

提醒二:购物一定留凭证


  在台旅游时发生购物纠纷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当地及时发现、快速解决。”程屹说,游客在赴台之前,应与大陆旅行社核实清楚,如发生购物纠纷,台湾当地的行政管理机构有哪些,记录下电话,然后通过举报或投诉进行解决。

  程屹指出,要妥善解决购物纠纷,购物时一定别忘了拿购物凭证。

  据苏州昆山市人民法院法官徐福灿介绍,台湾有专门的旅游热线,相当于大陆消费者协会的热线电话,其中有专线处理购物纠纷的;同时,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曾经发过声明:如果大陆游客购物后认为质量有问题,可在1个月之内通过台旅会申请退货。前提是:要提供购物发票或收据。

 

提醒三:救济电话随身带


  “台湾是一个自然灾害较多的地方,一定不要冒险选择偏僻的线路;同时,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多买几份商业保险。”程屹说。

  她特别提醒,赴台之前,一定要把各类救济电话了解清楚,并在旅行途中随身携带。一旦发生人身伤害,应当立即报警;如果是风景区因设备维护不周等导致的人身伤害,还要及时与当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取得联系,在15天期限内及时作出处理。

  “在目前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在台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涉及停留期限问题。实践中,通过民间机构进行协调解决是很好的途径之一,因此,别忘了携带像台旅会这样的机构电话。”徐福灿说,台旅会曾作出过承诺,如大陆旅客在台发生人身损害,其将积极出面协商解决。

  法官们还指出,如果伤害严重,相关部门一定会出面协商,这在之前已经有例可证。

 

提醒四:结伴游先说“丑话”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一些旅游网站上有网友提议:“哥几个一起去台湾自由行。”可以预见,随着赴台个人游日趋常态化,驴友间组织赴台游玩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徐福灿认为,驴友间赴台游一定注意两大问题:驴友勿当组织者;出发前进行免赔声明。

  “驴友结伴出行发生的纠纷比比皆是,到台湾这个相对陌生的地方去,发生意外的风险更大。发起人想避免承担责任,首先不能盈利,否则就把自己定位于旅行社的角色;其次,在活动中一定要切记自己是发起人,不是组织者,如何出行、选择路线应由驴友集体讨论决定,如果作最后决定者,就要为选择危害路线造成的损失负一定责任。”徐福灿说,如果驴友间意见不合、就地解散,就要自己为自己的出行负责。

  “驴友出发前,大家最好写一份发生意外、放弃赔偿的声明,同时记得购买保险。”徐福灿表示。

 

提醒五:回来诉讼有渠道


  解决纠纷,最终的办法是诉讼。据徐福灿介绍,目前司法实践中,两岸都没有对侵权纠纷的管辖权进行禁止,也就是说,赴台个人游过程中发生侵权纠纷,旅客可以选择在台湾起诉,也可以选择回大陆起诉。

  徐福灿介绍,对于普通旅客而言,在台起诉可行性不大,毕竟旅客在台停留时间有限,同时对台湾诉讼程序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

  那么回到大陆起诉有无可能?答案是:有。

  徐福灿说,如果被告方在大陆地区有分支机构或有资产,通过境内主张权利获得救济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如果没有,两岸之间开展了多年司法互助,也涉及民事诉讼的文书送达、协助调查等内容,裁判文书的执行也可以送到台湾司法机构进行申请确认。